双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4名,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9日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双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双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双峰县公安局和双峰县朝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招聘,由双峰县朝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双峰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
此次招聘岗位11个,计划招聘人数24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辅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男性,报名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报名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9日。
2、地点:玉盘小区入口天天惠超市斜对面朝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属退伍军人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的基本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自愿报名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规定和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工资待遇:月工资3000元以上(含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电话:0738-6820996、18073898180
联系人:张女士

双峰县公安局
双峰县朝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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