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房二卖”引矛盾,法院柔性执法促腾房
2021-04-20 09:25:03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9476

时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双峰法院着眼于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将为群众办实事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从最具体的工作着手,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4月15日,随着执行法官将房屋顺利腾空,一起“一房二卖”案得到圆满解决。

2006年2月,成某将其建设的私人住宅楼中的一套房屋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的妻子曾某,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成某向曾某交付了住房钥匙,并将用电户名变更到曾某名下。2008年9月,刘某与曾某协议离婚,约定此房归其女儿刘某所有,但一直未装修入住。

2010年12月,成某又与邓某签订购房合同,将该房卖给邓某,邓某在合同签订当日向成某支付了购房款10万元,成某即向邓某交付了诉争房屋。2011年4月,邓某向成某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共计186000元。邓某对房屋装修后,于 2012年11月底入住至今。2014年下半年,刘某发现本应属女儿名下的住房内有人居住,且对方声称自己是房主。遂要求腾房,多次交涉无果后,刘某提起诉讼。2019年4月,法院终审判决邓某在判决生效三个月内搬离房屋。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按程序节点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现场调查勘验,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宣讲法律,要求其腾房,被执行人认为是受害者,坚持如果不补偿其购房款和装修费,坚决不腾房,会誓死捍卫自己的家。

鉴于此类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不可控因素多,简单强制腾房可能会引发负面社会影响。双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经反复讨论,确定了既要依法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善意文明执法,关注民生权益的办案原则,并制定了详细完善的腾房方案。

4月15日,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亲自带队,现场指挥,并邀请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腾房执行。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对邓某及其家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邓某及家人态度逐渐转变,表示遵守法律,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有条不紊腾房,并对整个执行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邓某及家人没有进一步阻拦,整个执行过程透明规范,最终顺利完成腾房。

考虑到被执行人邓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始终会有“心结”,而本案的卖方成某现已负债累累,且是无赔偿能力的残疾人。为切实解决被执行人邓某面临的困境,双峰法院协调有关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适当解决被执行人邓某提出的补偿问题。

“见证法院执行第一现场,感触很深,之前听说过执行难,但没想到这么难。现场感受到法院执行不仅有坚不可摧的强制力,同时也感受人性执法保障普通百姓利益的浓浓的人情味,两者结合得很好。作为人大代表,今后我们不仅要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更要加强对法院工作的宣传,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的工作。”省人大代表曾海南感慨地说。

此次腾房行动,是双峰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行动全过程彰显了文明执法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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