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关于阶段性调整从广东省来娄返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指导意见
2021-06-08 09:24:14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30804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等地疫情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政策要求,借鉴外地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需要,对阶段性调整从广东省来娄返娄人员(以下简称入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执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入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入娄人员,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的入娄人员,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的入娄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人员)严格实行“14+7”“5+2”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管理对象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最后接触风险因素)之日起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于第1、4、7、10、14天进行“双采双机构双检”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天、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前的核酸检测实行“双采双机构双检”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如荔湾区)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区域的入娄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人员)执行“1+14+2”健康管理措施。即入娄时核验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健康监测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如本人不能提供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目的地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放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距前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前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设区的市,如广州市、佛山市)的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区域入娄人员,深圳市范围内已发生本土无症状感染疫情的区(市、县)入娄人员,从广东省入娄且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的人员(以下简称第三类人员)实行“1+14+1”健康管理措施。即入娄时核验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我健康管理14天+期满前1次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如本人不能提供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在抵达目的地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深圳市目前虽无中高风险地区,但对盐田区等发生多例无症状感染的地区,也要实行“1+14+1”措施。若深圳市出现中高风险地区,则对深圳、广州、佛山入娄人员执行同等健康管理措施。

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卡)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在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允许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切实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倡导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接触和流动,原则上不离开娄底。

(四)对从广东省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市(设区的市)入娄人员,深圳市范围内未发生本土无症状感染疫情的区(市、县)入娄人员(以下简称第四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核验和健康告知、风险提示。此类人员入娄时要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抵达目的地后要求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目的地社区(村)要及时进行健康告知和风险提示。该类人员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快速对照执行,特制定《广东省来娄返娄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简明一览表》(见附件)

二、加强对人员推送信息的排查管理和数据录入

(一)对省信息系统推送人员按照排查情况实施分级健康管理。1.对推送名单上“中风险”等级标识或无等级标识人员,首先进行社区管理,经排查后属于第一至四类人员或有其他风险因素的,按相应措施进行健康管理;排除了第一至三类情形和其他风险因素的人员,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系统解除在管。2.对推送名单上“高风险”等级标识人员,首先执行集中隔离管控,再认真排查甄别,对第一类人员继续执行“14+7”“5+2”健康管理措施,第二至四类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按相应措施进行健康管理

(二)对各类信息要及时进行数据录入。对省信息系统推送的人员信息各地要按照省里要求规范执行数据录入;对自行排查发现的第一类、第二类人员信息,要及时进行数据录入。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本指导意见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或上级要求,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进行措施调整,并适时废止,以具体通知为准。本指导意见在执行期内,对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发生疫情时同样适用。

(二)中高风险地区的确定,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在每日上午通过微信工作群统一通告。本指导意见所指中高风险地区相应动态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三)社区(村)、网格及单位要加强对计划从广东省入娄返娄人员及家属的政策宣讲和健康服务,倡导其就地过端午节,减少人员流动。确需来娄返娄者,要求其提前申报:由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或邀请单位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申报入娄方式、去向及个人详细信息等,并督促其做好行程中的个人防护,在入娄返娄后遵守相关健康管理规定

(四)对其余重点人员如“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密接的密接、入境入娄人员等的健康管理,在本通指导意见中未明确强调的,仍按我市原有健康管理措施执行

(五)部分重点人员兼有多项风险因素,例如既有推送名单上“中风险”等级标识,又有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情形,对此类人员要按照其最高一项风险因素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六)对未及时排查发现的重点人员,各地在发现后要按本应处于何种管理阶段执行健康管理至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对已超过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限的,发现后要立即对其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行健康告知和风险提示,并认真总结漏查漏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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