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门镇铁腕整治摩托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21-08-01 16:25:08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作者:王永恒 王思颖 廖富祥          浏览量:62261

“同志,请下车配合接受检查”。7月30日,随着交警的文明执法,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规规矩矩配合检查。这是双峰县花门镇联合县交警大队六中队,对无牌无证、拒戴头盔和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实施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一个场景。“这次重点整治的对象是摩托车、电动车车主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整顿交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县交警六中队中队长李保飞介绍。

随着交通事业的高速发展,给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更加快捷的便利通道,作为出行代步的工具摩托车、电动车,以其独特的灵活性、方便性,成为人们首选的交通工具。摩托车、电动车充斥家庭和乡村,构成另道靓丽的风景。但是,少数车主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肆意妄为,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和隐患,交通事故频发,大部分是摩托车和电动车车主造成的,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沉重话题。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经花门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该镇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出台实施方案,制订奖惩措施,国省道、县乡道及主干道沿线,宣传标语、“村村通”“一盔一带”安全宣传大型活动三轮驱动;文明劝导、安全承诺、警示教育、微信互动四措并举。综治、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联合作战,严查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超员超载,非法安装遮阳伞和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愿意配合,改正错误的,不采取扣车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拒不整改,妨碍执法的,一律扣车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依法拘留。

“通过宣传教育,使我认识了错误,将引以为戒,做一个遵法守纪的好公民。″电动车车主王大嫂这么表示。“今年8月底,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佩戴头盔率达70%以上,至12月达90%以上;8月-12月份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以上;遮阳伞和雨棚零安装,交通环境大改善。″该镇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阳兰树,表达了整治行动的目标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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