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信息系统暂停运行的通告
2021-09-19 15:42:2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14767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定于2021年9月19日起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县相关医保经办服务。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停止服务时间:2021年9月19日23时起。

恢复服务时间:2021年9月29日8时起。
    二、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定点药店刷卡购药参保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停运前到定点药店购买备用药品。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可先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到定点药店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补刷,按规定退回暂停期间支付的现金。

(二)暂停内住院医保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院按普通病人收治,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县内参保人暂停服务期间出院的,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到就诊医院补办医保结算手续。

(三)暂停内门诊(含特殊病种门诊)就诊购药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可先行现金支付购药。符合医保支付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运行后按规定予以补报。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1.县内转往市外病人报账:我县参保人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向县医保事务中心电话备案,待新系统上线后由就诊医院补办入院手续。暂停服务期间出院的,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就诊医院办理医保报销,也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医保报销。

2.县外转入病人结算:县外参保病人转入我县定点医院就医的,可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报账,也可待新系统正常运行后回就诊医院办理医保结算手续。

3.县内转往市内医院办理: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院按普通病人收治,待新系统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暂停服务期间出院的,可先行办理出院手续,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就诊医院办理医保报销,也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回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医保报销。

(五)其他业务。暂停服务期间,全县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人员异动、信息修改、关系转移、补缴、退费、个人账户划拨、一次性支取以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修改、关系转移和中心报账、生育津贴核算等相关业务。
    三、其他事项

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购药就医安排。在此过程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谅解。

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咨询电话:

异地就医:0738-6831708    

参保登记:0738-6820248

个人报账:0738-6827288    

政策待遇:0738-6856310   0738-6213808

双峰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