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2021-09-24 17:21:26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30444

当前,受境外疫情影响,国内疫情多点频发。为严防疫情输入,切实保障您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切实按照以下提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合理安排出行。在双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严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境旅游。如必须前往,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报备,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妥善保存行程票据和电子消费记录,以便查询、追溯。返乡后自觉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提前报备信息。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双,如必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如实说明近期旅居史,有无新冠肺炎病史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计划来(返)双时间、方式,目前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三、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格化管理,村(居)、网格、小区、厂区、校区、园区务必健全完善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履行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来(返)双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来自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宾馆或接待单位要及时向所属网格和乡镇(街道)、单位报备,并由乡镇(街道)或单位汇总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医院发热门诊对不明原因发热、呼吸疾病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患者,均要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出来前,患者不得离开门诊。

四、落实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返)双人员闭环管理。涉外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闭环转运入双后继续集中隔离7天并按要求核酸复查,结果为阴性,解除集中隔离转为居家观察7天(即14+7+7)。非法入境人员直接隔离21天再转居家观察7天,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的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者(红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进行5次核酸检测。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或潜在密切接触者(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可能暴露重点人群(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进行3次核酸检测。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进行2次核酸检测。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健康码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监测,进行1次核酸检测。

居家观察期间,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会聚餐,每天监测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上报并自觉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保持良好习惯。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关注疫情防控信息,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做好个人防护。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慎用网购产品。禁止网购境外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其他地区网购商品,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对物品及外包装进行消毒,并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后使用。提倡不购买冷链食品,确需购买,在清洗、加工过程中,要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并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和可能接触到进口冷链食品的厨具、炊具及时清洗。

七、建立举报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入境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双人员进行举报 ( 举报电话:12345)。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次举报人400元的奖励。

八、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群众要积极就近接种,已经接种了第1剂次还需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工作,以增强防疫效果,尽快构筑我县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凡擅自入(返)双、刻意隐瞒接触史或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社会恐慌甚至疫情输入、传播的人员,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23日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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