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相关事项的批复》(双发改价调〔2022〕33号)、《关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征收标准及相关事项的批复》(双发改价费〔2022〕44号)等文件精神,新的自来水价格自2022年5月第一次抄表见量执行。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居民生活用水2.76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4.14元/吨,特种用水11.04元/吨。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随水征收。征收标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随水征0.35元/吨,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随水征0.50元/吨,特种行业生活垃圾处理随水征0.60元/吨。三是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
对享受城乡五保、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证件为准)实行每月每户减免5吨费用。
双峰县自来水公司
2022年4月15日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曾超群赴双峰县督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工作
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召开
双峰县配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暨溶洞垃圾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李巍开展环保督察问题专项督导
娄底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2026年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多米尼加前总统伊波利托·梅希亚率团来双峰考察农机产业
双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解读(二十三)
双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解读(二十二)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