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材”起意,一男子盗窃钢架材料被行政拘留
2022-05-10 08:40:09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李娟 | 作者:陈奎淋          浏览量:7215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盗窃不论数额大小,都是违法行为,盗窃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还会涉嫌犯罪。

近日,双峰县杏子铺镇曹某飞在偷窃该镇某村新建房屋的钢架材料时被屋主当场抓获,屋主十分气愤,当即将其送至杏子派出所。

5月5日上午,一对夫妇将曹某飞带至杏子派出所报警,称其偷窃了自家新建房屋的钢架材料。经副所长余艳祥调查,曹某飞于当天早上6时许在途经杏子铺镇某村一新建房屋时,见四周无人,偷窃了钢管架上的几枚铁扣,正准备离开时,被屋主夫妇当场发现,将其抓了个正着。

经查,曹某飞曾于2015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如今再次作案被抓现行。经民警询问,曹某飞交代了其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当日,曹某飞因盗窃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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