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双峰县有序的货运轶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路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货运车辆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使用翻牌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时间
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7月14日,为期两个月。
三、整治对象
(一)通过治超不停车检测站(点)检测有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使用翻牌器)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
(二)巡查中发现有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
四、整治措施
(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路面巡查打击力度,对嫌疑遮挡号牌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即时暂扣车辆,并依法处理。
(二)对通过不停车检测站(点)监控系统发现的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使用翻牌器)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认定确凿的货运车辆,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知车主或司机后,车主或司机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处理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一律将违法车辆信息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严禁货运车辆通过不停车检测站(点)不按车道行驶、故意压线或变道行驶,对存在以上行为的车辆经证据认定确凿后,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依法处理。
(四)各货运源头企业须严格执行治超“五不准”,严禁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出厂(场、站)。县交通运输局、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
(五)故意遮挡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故意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含使用翻牌器)交通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理;超限装载违法行为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涉及到货运源头企业未按规定标准装(配)载货物放行货运车辆出厂(场、站)的由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处理。
五、联系电话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中心:0738-6838850。
2.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科技股:0738-6826178。
希望广大车主、驾驶员、货源企业坚决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和遮挡号牌行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交通环境。
双峰县交通运输局
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10日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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