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关于发布惩戒非法滞留境外高危人员的通告
2022-06-20 09:57:21          来源:双峰公安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36428

双峰县打击电诈协调小组

双峰县公安局

关于发布惩戒非法滞留境外高危人员的通告

(2022年6月17日)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在境外东南亚国家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境外高危人员劝返工作要求,现拟对朱江雄等19名双峰县籍非法滞留境外高危人员作出惩戒决定,此类人员在2022年7月25日前拒不回国的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一律依法冻结其本人户口。

二、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四、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五、其小孩一律回原籍就近入学。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双峰籍非法滞留境外高危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 7 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公安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公安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