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亚曲同志辞去双峰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6月29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亚曲同志辞去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报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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