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双峰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孙某来到双峰法院送上锦旗,感谢法院帮助他讨回了工程款本金及迟延履行金50多万元。
2012年7月19日,被执行人邓某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签订了书面装饰施工合同,于2012年11月完工,该工程款总额为80余万元,邓某某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孙某工程款43万余元。2014年10月24日,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邓某某支付剩余工程款。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邓某某支付尚欠孙某装饰装修工程款43万余元。因被执行人邓某某没有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核查,未查到被执行人邓某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11月,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月”专项执行行动,双峰法院集中清理一批执行积案、难案,该案也予以恢复执行。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多次做执行思想工作无果。根据对被执行人邓某某财产状况和执行能力的评判,认定邓某某具有相应的执行能力,故决定对邓某某进行了拘留。拘留期间,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邓某某的亲属积极筹款偿还了全部欠款。历时一个多星期,多年积案得以执行完毕。
近年来,双峰法院重点围绕长期未结案件、弱势群体案件等,集中展开执行案件清零行动,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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