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上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灿在会上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罗灿要求:相关部门要客观总结前段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增强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做好参保缴费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全力以赴,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参保征缴任务。
副县长尹超主持会议。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作发言,县税务局负责人作工作报告,会议还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培训。
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73.45万人,参保覆盖率达96.99%;筹集基金5.87亿元,同期基金支出4.6亿元。1-10月,城乡居民累计享受住院和门诊待遇236708人次,报销金额3.76亿元。其中,住院120398人次,补偿金额3.5亿元;门诊116310人次,补偿金额2578万元。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比例达到91.2%,实际补偿率达到67.3%,有力保障了患病群众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必须保障在96%以上,贫困人口必须100%参保,原则上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居民可通过湘税社保APP、银行柜面、银行智能P0S机、手机银行等征缴渠道缴费。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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