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道理丨五位农民工给双峰法院送来了《感谢信》
2024-04-30 09:07:04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贺磊 |          浏览量:86001

新双峰客户端4月30日讯(通讯员 谭灵芝 张任泊“老肖啊,双峰法院为你们追讨的工资已经打款到你们的卡上了,你们都收到这笔钱了吧?”接到老肖的电话,曾安林法官关切地询问。

“收到了,我们几个都收到了钱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几个写了封感谢信,大伙儿商量了,一定要亲自送到法院来!”

案情回顾

2019年2月,肖某忠、王某军等5位农民工,应包工头寇某之邀,前往宁乡市为寇某承包的某项目装修工程做劳务工。3月,工程顺利完结后,寇某承诺会在近期内通过线上支付劳务费,肖某忠等5人遂先行回家。归家后,寇某迟迟没有履行承诺支付劳务报酬,肖某忠等人多次催讨后,寇某不但没有付钱,而且采取不接电话、不回微信的方式一直拖欠应支付给农民工朋友的工资。

峰回路转

2023年12月,事情才迎来转机,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某林到肖某忠村上亲戚家做客时听闻了此事,唐律师主动找到肖某忠等人,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24年3月,经唐律师的帮助,肖某忠等人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由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寇某支付工资3万余元。

双峰法院受理了此案后,立即开辟了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承办法官曾安林在认真研究案卷资料后,拨通了肖某忠的电话:“老肖,我看你们提供的证据材料上,微信聊天记录目前只能显示寇某邀请你们去宁乡做工,你们之间有没有就工资标准、务工时长等形成纸质合同,或者有没有微信、短信、电话录音等相关证据?”

“曾法官,都是熟人,他一喊,我们就过去了,只有口头约定的‘君子协议’,没有书面的东西。”肖某忠忧心忡忡地问:“曾法官,取证困难的话,我们这个案子是不是很棘手?”

“老肖你放心,法院在为农民工朋友讨薪这件事上一定会全力以赴。”曾安林郑重承诺。

滴水穿石

起初,寇某继续使用“拖”字诀,在知道双峰法院将向其送达相关应诉文书时,寇某电话拒接、短信拒回、快递拒收。

“寇某这时候了还妄图蒙混过关,这样下去是害人害己。”承办法官曾安林主动联系寇某,不厌其烦地向他摆事实、讲道理,一点一点地破除他的思想顽疾。曾安林严正告知寇某:“在法律面前,偷奸耍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比如,你妄图用‘躲猫猫’的行为对抗法律文书送达,面对你这种情形,法院按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公告的形式送达。”

击破寇某的心理防线后,为了加快为农民工讨薪的进度,督促寇某主动将拖欠的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曾安林继续对寇某循循善诱:“五年前,肖某忠等农民工朋友信任你,闻讯就到宁乡帮你干活,干完活没等工资结算到手就回家了,虽然现有证据无法确认他们具体的务工时长和你们约定的报酬标准,但是调查的话肯定能找到相关证据吧?”

“曾法官,我也确实是经济紧张……”

曾安林语重心长地劝诫:“老寇,你不能拿经济紧张当借口,你拖欠老肖他们的工资已经五年了,这五年里,你应该也有所愧疚,心里过不去吧?现如今,你还一定要等法院调查、当庭宣判才肯付给农民工朋友这几万块钱吗?你应该清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对你个人征信会造成多大影响,我这几天一直做你的思想工作,既是为农民工朋友着想,也是为你着想啊。”

“曾法官,您别说了,我明天就来法院,当面给老肖他们结算工资。”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寇某将所欠肖某忠等人的劳动报酬3万余元转入法院标的款账户,目前,双峰法院已将该笔款项发放给肖某忠等人。

温馨提醒

农民工朋友在提供劳务时,要注重书面协议的签订,就用工方式、用工时长、薪资待遇、报酬支付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约定;如遇到欠薪事件要第一时间依法维权,可以向司法所、工会、法院等相关部门请求法律援助。

一审:贺磊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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