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小意义大,网络不是法外地
2024-12-30 15:18:48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贺磊 |          浏览量:54847

12月24日上午,双峰县人民法院永丰中心法庭收到从浙江省寄来的一个“特殊”的快递,打开包裹一看,是两面鲜艳的锦旗。一面书题“赠双峰县人民法院,言传身教、指导有方、秉公办案、司法为民”、另一面书题“赠刘阳波法官,公正执法、公道人心、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落款题为浙江省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寥寥数语道出了当事人的真情实意和法官公平公正、执法为民的温暖和力量。

2024年9月1日,被告赵某某在原告公司入驻的拼多多店铺下单商品1件并支付了货款61.1元。原告通过中通快递向被告发送了下单的商品。9月5日,被告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拼多多平台申请退款,平台将61.1元货款退回给被告,但被告未将商品退回平台。为此,原告多次和被告沟通,被告拒不退回商品,一怒之下,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刘阳波受理该案后,与双方多次深入沟通,在交流过程中,原告拒绝接受调解,原由是,随着网上销售量的增大,售后退货越来越随意,而且有很多客户退款不退货现象也越来越多,想要优化网络营销环境,诚信守法是要旨,尽管本案诉讼标的只有61.1元,案小意义大,通过该案的审理和判决,让经营者和客户明白,网络非法外之地,从而起到警示和宣传法律的效果。为了让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过错,承办法官从诚实守信原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角度入手,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并以案释法,细致、耐心地做被告的工作,最后,法庭公开审理了该案,并依法下达了由被告返还61.1元货款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的判决,被告赵某某也主动将61.1元货款和案件受理费支付给了原告,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一审:贺磊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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