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资金发放方案
2025-02-17 09:16:38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杜斯律 |          浏览量:33507

根据湘农发【2024】9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湖南省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机制改革,通过采取“自主申报、线上审核、汇总统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2024年我县有86户申请了“先打后补”,有68户达到补助标准,补助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

1、猪年存栏500头以上、牛年存栏100头以上、羊年村栏200只以上、蛋(种)禽年存笼10000羽以上,肉禽200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申领补助资金,凡是实行“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不得领取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2、实行自主免疫的规模养殖场按《湘农发【2024】96号》文件要求在湖南智慧兽医APP上填报免疫资料,疫苗采购合同、销售单、疫苗采购发票等相应佐证材料,且强制免疫抗体合格。

3、养殖户需自行采样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五楼兽医实验室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由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牧运通APP上传抗体检测报告。

二、补助标准:

1、猪2元/头、禽0.1元/羽、牛4元/头、羊2元/头的标准执行,种畜禽按其存栏数的2倍数量补助。

2、补助头(条、只、羽数),检疫出栏数由湖南智慧兽医系统自动核算补助,种畜禽存栏数由各乡镇、街道动物防疫站进场入户核查,填写好种畜禽核查数并由场主、动物防疫站、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认可。

3、免疫补助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

4、实施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三、补助方式: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一卡通”发放。

附件:2024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xlsx

责编:杜斯律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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