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花门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5-03-30 13:44:5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娟 |          浏览量:63774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花门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巡察组全体人员,花门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管干部,站所室室负责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谭永军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胡明辉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花门镇党委书记阳兰树就巡察进驻动员会作表态讲话。

谭永军指出,要深化政治巡察、推进自我革命;要突出四个聚焦、准确把握监督重点;要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胡明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巡察实效;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完成任务。

阳兰树表示,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县委部署,对巡察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创新发展。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将在花门镇工作3个半月。巡察期间(3月24日—7月11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9373817003(微信同号),邮政信箱:19373817003@163.com。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根据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花门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花门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一审:王宏毅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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