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莫将爱车当成“移动保险箱”!
2025-06-06 08:21:03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杜斯律 |          浏览量:13086

新双峰客户端6月6日讯(通讯员 刘超群近​日,贺先生将一面印有“破案快如闪电 为民稳如泰山”的锦旗送到双峰县公安局洪山殿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对警方快速破案、帮助其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5月11日,洪山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遭遇“拉车门”盗窃,车上的现金被盗。接到报案后,值班副所长立即前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经了解,5月10日晚,车主贺先生将一些现金放在车上的皮夹内,随后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忘记锁门就径直回家了。第二天去开车时,发现车内现金被盗。为尽快侦破案件,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洪山殿派出所依托局大数据实战中心的分析研判和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的摸排走访结果,迅速锁定可疑人员朱某。当天下午15时,民警火速出击,在太平寺附近成功将朱某抓获,并当场查获部分被盗财物。

经询问,朱某如实交代了其“拉车门”盗窃的违法事实。经查,朱某因囊中羞涩,于5月11日凌晨外出作案,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并在盗窃得手后迅速流窜至娄底,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朱某到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进行追赃挽损,从其住处查扣一部分现金及用赃款购买的摩托车1辆。

目前,朱某因盗窃违法行为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车主要养成停车落锁的良好习惯,切莫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另外,尽量不要将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放置于车内,莫将爱车当成“移动保险箱”。

一审:王宏毅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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