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1-22 16:35:18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阳思 |          浏览量:14664

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2日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双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志高所作的双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5年,县检察机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维护大局稳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强化法律监督主业、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接受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双峰提供了坚实支撑。会议充分肯定全县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

会议指出,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双峰“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和县委工作要求,更加有力强化政治引领、服务经济建设、守护大局稳定、抓实检察管理、激活发展动能等“五大措施”,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思路着眼大局、目标清晰、措施可行。

会议要求县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笃行不怠、担当实干、奋力争先,为“十五五”开局起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双峰作出更大贡献!

一审:阳思

二审:王宏毅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阳思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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