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双峰客户端2月14日讯(通讯员 刘伟平 周智杰)2月13日,双峰县永丰街道井元社区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居民凌某某因新房乔迁“过火”,在禁燃区域内大量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新年即将来临,这起案件为“禁燃”红线再次敲响警钟。
据了解,2月13日清晨6时许,永丰街道井元社区凌某某为庆祝新房乔迁,在“过火”仪式中燃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巨大的燃放噪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并产生大量烟尘,引发周边居民强烈不满,随即被举报。
接到群众反映后,永丰街道与永丰水陆派出所迅速启动联动响应机制。上午8时许,相关执法人员通过排查锁定当事人。面对询问,凌某某承认了自己在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的事实。
因违反《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凌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乔迁之喜可以理解,但喜庆不能建立在扰民和污染环境之上。”办案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新房“过火”是传统习俗,但在禁燃新规下,居民可通过悬挂灯笼、播放喜庆音乐、亲友联欢等绿色、文明的方式代替烟花爆竹,既保留仪式感,又不触犯法律红线。
永丰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双峰县持续保持禁燃高压态势,永丰街道为确保城区绿色干净过新年,在辖区内实施全域禁燃,违者依法严处。从1月上旬至今,永丰街道已通过发放公开信、入户宣传、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高密度禁燃宣传。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禁燃区内无特区,红线面前无侥幸。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劝阻、举报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双峰的蓝天白云与安全安宁。
一审:阳思
二审:王宏毅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阳思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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