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我县一村民罗某因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月15日,罗某发现其健康码变成黄码后向镇村干部反映了情况,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其须在家居家隔离并经3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才能解除居家隔离。罗某没有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多次驾车外出。3月21日18时,罗某准备去永丰街道某茶楼喝茶,在扫码进入茶楼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其是黄码人员。工作人员当即阻止罗某进入茶楼,迅速向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报告。防疫工作人员要求罗某遵守疫情防控命令,但罗某拒不配合,继续逗留在茶楼外。双峰县公安局永丰水陆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其带离。经教育,罗某深刻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决定给予其警告处罚。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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