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点多面广、多点多源多链和聚集性并存的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之端午节将至,省外特别是上海来(返)双人员逐渐增多,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端午节期间,县域内严控举办划龙舟等大型群体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娄疫防指〔2021〕120号文件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主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对聚集活动严格审批,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100-1000人的活动由县级审批,1000人以上的活动,由县级备案、市级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划龙舟等群体性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单位需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再报县防指审批。
二、各乡镇(街道)要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提前介入、细致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非必要不组织举办划龙舟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安排工作专班现场值守,加强对活动的防控指导和监管,严控红黄码、省外来(返)双等风险人员参加,确保活动现场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文旅广体、交通、卫健、公安、应急、城管、海事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相关管控工作。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可能造成的现实危害,积极支持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非必要不组织、尽量不参与划龙舟等聚集性活动,进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少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等聚集性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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