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一女子被骗80万元,双峰县公安局雷霆出击,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2-07-11 17:15:0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bm@ldsf.com.cn | 编辑:李娟 | 作者:贺方 王凯          浏览量:14474

有些诈骗分子冒充“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迷惑和恐吓受害人,以涉嫌洗钱、诈骗或法院有传票、信用卡透支等名义,迫使受害人一步步掉进诈骗陷阱里,将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前不久,走马街镇的何女士就接到了这样一个诈骗电话……

6月25日14时许,家住双峰县走马街镇的何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公安局民警”,说何女士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黑钱,要求其接受调查。

何女士信以为真,通过社交软件添加了对方的帐号。对方以何女士的银行账户涉案为由,需要将银行卡里面的钱转移到“安全账户”。当天下午,在对方的引导下,何女士通过手机银行app先后转账80万元到“安全账户”上,晚上19时许,“安全账户”上的80万元被一笔笔转出到外省的陌生账户上。第二天,意识到不对的何女士立即向双峰县公安局龙田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双峰县公安局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从刑侦大队和龙田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龙田派出所副所长刘帅经过研判,迅速冻结受害人转账的一级卡,然后带领专案组远赴江苏杭州、湖北襄阳等地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经过一周时间的紧张摸排侦查,辗转数千里,7月4日,终于在湖北枣阳市抓获了一名涉案人员何某,从其住处搜出用于作案的身份证91张,IC卡千余张。民警循线追踪,查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也参与其中,刘帅立即找到其家属做劝投工作,7月5日,刘某投案自首。

目前,何某、刘某均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对资金进行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责编: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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