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双峰县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公告
2020-07-23 15:20:35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陈婧 |          浏览量:20274

根据省水利厅会同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并商省委编办同意印发的《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18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湘水发〔2020〕20号)文件精神,2020年双峰县水利局拟招录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历定向培养人员。为做好此次定向培养报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定向原则。一是定向招生。定向招收25周岁以下、有本县户籍并已报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二是定向培养。由培养院校按照学历层次要求定向培养。三是定向就业。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编办办理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安排到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县编制和水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等部门和培养院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政策,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严进严出原则。要组织品德、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且热爱基层水利工作的考生报考。培养院校应择优录取考生,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核和管理。

二、2020年招生计划

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面向本县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双峰县2020 年本科招生计划2人,招生院校及专业为湖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三、实施步骤

(一)招生、考试与录取

1.招生。县水利局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发动考生填报志愿。

2.考试与录取。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参加高考,按照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已确定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签订《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定向生的培养

定向生由湖南农业大学负责培养,根据实施水安全战略需要,设置水利水电工程,按照本科层次要求培养。最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县水利局分派到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实习。

(三)学习费用

定向生免缴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生的就业

定向生按时毕业后,由县水利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准使用的编制范围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并派遣到所辖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学习期满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入其他单位(岗位)。不满5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系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本县户籍;年龄未满25周岁;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热爱水利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水利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水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县的基层水管单位(水利岗位)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二)本科层次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报考基层水利特岗人员的考生应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有关志愿。

(二)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须按要求到县水利局预签订《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7月26日-30日17:00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三)投档录取。定向基层水利特岗人员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 20 分),各培养学校在省水利厅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科类、分县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和省水利厅人事处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投档。对于本科层次计划,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手续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水利局,市(州)水利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县水利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分别寄送达招生学校。

(四)入学与复查。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联系人:曹清琼    手机:13873885338


双峰县水利局

2020年7月15日

责编: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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