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子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婚约纠纷案
2020-07-29 17:51:19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王钦之 | 作者:向梅          浏览量:13177

最近,双峰县司法局杏子铺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婚约纠纷案,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2015年,双峰县杏子铺镇清源村男青年肖某与石坝村女青年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到相恋至同居生活,当时女青年朱某还只有十五岁,不符合结婚年龄,不能领取结婚证,于2016年按农村风俗订了婚,订婚时,男方送钱送物折合金额3万多元。2017年非法生下一男孩,随母姓朱。2018年因家庭发生矛盾,两人各奔东西。

今年,肖某要求朱某退还彩礼,均被朱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镇村干部多次进行调解未果。今年6月,肖某纠集亲戚朋友多次到朱某家为要退彩礼发生纠纷,杏子铺司法所得知情况,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共同学习《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的法律意识,对双方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进行细致的劝导,秉着公平 、公正、平等的原则作出调解协议:肖某、朱某自愿解除婚约关系,男婚女嫁,双方互不干涉,由朱某退还肖某彩礼、礼金(三金)折合人民币8800元,小孩由肖某抚养并改名换姓,由肖某登记户口,朱某不负担抚养费用,但可以随时看望小孩,此协议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心意,自愿在协议书上签上了同意二字。

               

责编:王钦之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