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中心城区开展第十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附采样点分布表)
2022-11-08 17:40:22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37612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县中心城区开展第十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含流动人口);

2.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及家属区住户按40%的比例抽检。

二、检测时间

11月9日:8:00-12:00 中心城区全体居民(含流动人口);

11月9日全天: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及家属区住户按40%的比例抽检。具体时间由学校与医疗机构对接确定。  

三、采样地点

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按所属乡镇(街道)通知的时间在校园内指定地点采样;其他居民按社区(村)通知的时间段在所属社区(村)指定地点进行采样;红、黄码等特殊人员要主动报告社区(村)干部,黄码人员在黄码指定点采样;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双单位工作人员就近到各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四、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人员

1.在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

2.处于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仍按原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和网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4.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人员不需重复采样。

五、注意事项

1.请居民准备好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在社区(村)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时段,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陪同并提前随身携带好户口本(尽量由有智能手机的家人绑定健康码)。

2.请严格保持前后间隔“1米线”距离,遵守现场秩序。

3.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备,社区(村)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门采样服务。

4.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带头完成核酸检测。

5.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接受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影响其出行和公共场所出入。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关于严厉追究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酸采样过程中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双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责编:戴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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