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被举报 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快速查处查实
2023-07-05 15:31:24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7675

新双峰客户端7月5日讯(通讯员 梁旦华 赵永群)“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晚上浇铸工艺产生的噪声导致周边居民房屋震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侵占耕地建厂房;3.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在耕地上;4.生产过程产生异味”。这是2023年6月30日双峰县接到湖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双峰县甘棠镇金湖村,公司经营范围为冶金矿山机械的合金钢耐磨配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主要原材料是废钢,生产工艺为采用水玻璃砂二氧化碳硬化工艺造型,钢水熔炼采用中频电炉返回法化钢,热处理采用箱式电阻炉,产品水韧处理,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000吨铸钢件。

接到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后,当天上午,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甘棠镇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部分属实,主要问题为“侵占耕地建厂房”,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于1995年至2015年间未经批准擅自在甘棠镇金湖村石冲组陆续建设厂房,至2020年1月24日之日止,已建成三栋车间及办公楼和技术楼各一栋。经县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勘测: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共计占用土地3008.35平方米,其中采矿用地2474.82平方米,农村宅基地4.21平方米,占用土地位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坑塘水面33.66平方米,水田495.65平方米(基本农田467平方米),占用土地位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举报情况属实。

针对该公司侵占耕地建厂房的问题,双峰县自然资源部门此前已立案查处,并于2021年1月22日按法定程序下发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双峰县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 3008.35平方米土地,没收其在2479.0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39664元;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29.3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13233元。侵占耕地建厂房处罚事项部分已落实到位,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未落实的事项正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双峰县人民政府将以全县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委托省环境科学院针对全县铸造行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责成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和甘棠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管理,不搞一刀切,做到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占地建厂房的行为,目前该公司正在向双峰县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补办用地手续,双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敦促大唐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迅速补办好用地审批手续,否则将敦促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到位。

一审:戴戈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