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23年粮食收购政策指南
2023-07-20 10:49:03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贺磊 |          浏览量:89942

为了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方便种粮农民售粮,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和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特制定本指南。

一、粮食收购渠道其执行主体、执行时间、价格。

(一)政策性收购。

1.储备粮轮换收购。

(1)中央储备粮轮换收购。执行主体为中央储备粮双峰分公司,收购品种为早、中晚稻,2023年收购早稻4210吨,收购中晚稻18998吨,早稻收购从7月下旬开始至收购任务完成,中晚稻从10月10日开始至收购任务完成,收购库点为中储粮双峰分公司青树坪库点,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以收购库点公示价格为准。

(2)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执行主体为双峰国家粮食储备库,收购品种为早稻。2023年收购1981吨,开秤收购价格为132元/百斤,收购时间从7月20日开始至收购任务完成,收购库点为荷叶沙溪库点。

2.最低价收购

执行主体为中储粮双峰分公司。执行条件是当市场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粮食保护价,并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我县今年启动的可能性不大),收购时间早稻为8月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为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收购价格早稻为126元/百斤,中晚稻为129元/百斤。

3.地方临储粮收购

执行主体为双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收购品种为早、中晚稻,收购时间早稻为7月20日至9月30日,中晚稻为10月10日至12月20日,收购价格早稻是126元/百斤,中晚稻129元/百斤,收购库点为双峰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青树坪库点、卓越粮油租仓点。先启动青树坪库点,收满仓后再启动卓越粮油租仓点。

(二)市场化收购。

执行主体为我县粮食收购备案企业,有湖南卓越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灯塔米业有限公司、湖南福寿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双峰县湘军粮油有限公司、湖南梓门米业有限公司、湖南胜达田可可食品有限公司、双峰县龙旺精制大米厂、双峰县茶源精制大米厂、双峰金太阳米厂。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以收购企业公示价格为准,收购时间没有限制。

二、收购政策。

(一)粮食收购实行质价公开。所有收购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开收购粮食的质量和价格,以质论价。

(二)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先检后收。所有收购企业必须对收购的粮食水份、杂质、出米率等常规指标与重金属(镉)指标进行检验,按照检验结果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确定等级再进行收购。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镉含量大于0.2mg/kg)的粮食,只能由临储粮定点企业收购;政策性粮食只收购新粮,送粮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

(三)对收购粮食进行溯源。送售粮食时,要填写稻谷溯源登记表(见附件),登记好相关信息,临储粮收购时稻谷溯源登记表还需经村委会盖章并报乡镇(街道)农技站核实盖章。

(四)及时足额支付粮款。所有粮食收购企业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不得打白条进行拖欠。

三、维权途径。

收购过程中如有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送粮农民可以先拨打县发改局电话(0738---6858239)进行投诉,处理不到位可以拨打12325进行举报投诉。

四、本收购指南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稻谷溯源登记表(2023.7.19).xlsx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