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双峰评论 | 文明双峰,有你有我
2023-11-02 11:08:37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 编辑:李娟 |          浏览量:36509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人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为城市向更高水平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10月18日,我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强调,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双拥”模范城市、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通顽瘴痼疾整治等六大块工作统筹起来,整体推进,这既是加快建设“文明双峰”、推动双峰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文明城市,有你有我;文明双峰,你我共建。

坚持以“合”为方向,凝聚文明创建向心力。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是靠某一部门或者某一个人单打独斗就能取得成功。无论是牵头单位还是责任单位,无论是乡镇街道还是村居社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都有责任,都有任务,都要参与。牵头单位做到“点线面结合”,责任单位服从调度、密切配合;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尤其永丰、金开街道强化创城主战场、主阵地意识,村居社区迅速行动,充分参与;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市民群众认可支持……身处创建大潮,只要所有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定能真正激发创城的活力,不断地凝聚起创建的强大向心力。

坚持以“人”为中心,架起文明创建连心桥。文明创建是一篇大文章,人民群众是主要执笔人。如何让群众接过创城之笔?唯有让其切实体会到创城带来的好处。这需要我们在创建工作中始终向人民群众看齐。一方面,从实处着手,在细处用功,动真格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窗口服务”等民生重点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做靓城市“面子”。另一方面,以价值为导向,用示范来带动,擦亮“国藩路上‘好家风’”特色文化品牌,发挥村规民约规范作用,选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让“看不见”的文明信仰最终化为“看得见”的文明行为,做实城市“里子”。只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城之春风,才能真正搭建文明创建连心桥,推动市民由创城旁观者成为创城主人翁。

坚持以“我”为主体,画好文明创建同心圆。每一位市民都是创建的主体,在建设文明双峰的进程中,我们应积极发挥市民创城的主观能动性,为城市建设提供坚强基础和持久动力。同样的,每一个“你我”都是创建的主角,作为双峰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将创城视为自己的分内事,自觉主动践行《双峰县市民文明公约》和《双峰县市民“十不”文明行为规范》,从我做起,将每一个细微举动都视作展现双峰形象的窗口,积极为文明创建工作建言献策,当好城市创建的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

在双峰,文明城市创建的波澜画卷正在展开,正待着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你我”去勾勒、去绘就。“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定能交出一份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通畅有序的“民生答卷”。(作者 朱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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