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某起诉双峰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放作为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当庭法治宣传,沟通协调,原告当庭表示自愿撤诉。

今年以来,双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在具体案件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多起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了全县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对助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推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跃升、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今年该县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22件,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一审:贺磊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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