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村级卫生室和药品经营企业,督查组详细了解进店人员是否测温、扫码、戴口罩,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是否详细登记顾客信息,场所通风消毒情况等,并要求各卫生室和药品经营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充分发挥“哨点”监测作用,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督查组检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加强进货查验审核,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特别是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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