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都市报5月5日报道 “‘一把手’习惯管财管人,极容易产生腐败。”今天,记者从株洲市纪委获悉,株洲市纪委刚刚出台《关于加强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戴上“紧箍咒”,明确“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株洲市委书记陈君文认为这是关心、爱护、教育“一把手”的有效办法。
株洲市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4月30日,株洲市31名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获得任命,5月1日,株洲市《关于加强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就正式出台,其意义不言而喻。
这个《暂行办法》明确,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正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在班子议事决策中,正职领导干部必须末位表态,不搞先入为主。
《暂行办法》还规定,正职领导干部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干部人事工作;不得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从严规范自身行为,并严格管理好配偶、子女;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不得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对于正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免职、调离领导岗位等组织处理乃至纪律处分。”株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平介绍,对于违反者毫不留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