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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新录用公务员上岗先过“廉考关”
2008-11-27 9:01:26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新华网杭州11月26日专电(记者璩静)在浙江海宁市,廉政知识考试不仅成为领导干部任职的一道“硬杠杠”,也将成为新录用公务员干部队伍的“入口关”。

    11月初,海宁市向全市各级机关、部门、单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推出了《新录用公务员廉政知识考试办法》。

    廉政法规考试主要考查新录用公务员履行工作职责中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包括中央《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等。

    据介绍,廉政知识考试将安排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成绩会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同时严格规定,考试及格者,可按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凡考试不合格者,应及时补考,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人财物、审批等重要和关键岗位,已安排的必须进行调整。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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