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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县流通业发展的建议
周余良 张华清
2008-11-7 8:33:00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一、坚持政府主导,提升流通业地位。

    首先要充分提高认识。21世纪的经济是流通主导型经济。生产创造财富,但流通实现财富。进一步大力发展流通服务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市场繁荣、保持社会稳定都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应把流通服务业摆到工业、农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商贸流通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第二要理顺管理体制。将我县市场体系的建立、完善与政府机构改革、经济职能转换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好条块管理的关系,建立在县政府领导下以主管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流通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我县流通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统一研究。

    第三要制订发展规划。将其与我县总体规划联系起来,与相关产业相促进,避免同类市场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合理规划乡镇集贸市场,逐步解决以街以路为市的问题。大力发展社区商业,重点发展生活保障性服务业。使流通产业发展高起点、高标准,有序推进。

    第四要落实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落实好中央、省、市政府和上级商务部门关于流通业发展的促进政策。一是设立促进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商贸流通环境、大型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扶持重点流通企业的贴息和补助。二是加大融资力度,尽力帮助流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三是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现代物流基地和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等,其用地应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四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型流通业态、仓储设施、农副产品市场等流通基础性项目。完善规范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五是对重要商品和物资依法管理,支持流通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培育各类市场,完善流通业体系。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商贸购物中心,合理规划建设商业中心区,逐步形成功能齐全、特色突出、具有较大区域性影响的新型商业中心。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引导和鼓励县城有势力的骨干流通企业到乡镇布点,推广现代商业流通模式,完善以县城和城镇为集散中心、各种经济成分同参与、高效畅通的县、乡、村三级流通网

    2、打造提升商品市场。配合城建规划,合理布局商业网点。逐步改变传统摊贩式经营模式,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增加功能,提高档次,规范经营。除了培育好已建的几个专业市场外,还要改造或建设好城南竹木市场、蚊子山家私市场、五里牌机动车市场、永丰农贸市场、国藩商贸城等五个专业市场,力争形成十大专业市场的格局;同时紧密结合农业、旅游经济产业化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要求,培育1-2个产地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曾国藩故里建好1处旅游商品交易市场;推进机电、建材、家电等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选定特定场点开发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形成以此为中心的核心商业圈。

    3、扶持发展物流配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力争在县城320绕线五里牌地段建设一个占地约180亩的现代化综合物流中心,吸引本县的重点商业企业、工业企业来该物流中心建设商品配送基地。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提高流通企业采购、配送、营销能力。

    5、适度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第一要鼓励发展社区服务、餐饮、旅游等行业。同时延伸服务领域,推动流通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如开设家政公司提供家政服务、流动放心早餐车销售或餐饮外卖等。第二要引导连锁企业对现有的物流配送系统进行改造,以参股、联营、加盟等多种方式,推动我县物流配送系统资源的整合。

    6、鼓励优势企业发展。在全县每年开展评选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活动,对当选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当年实缴地方税收(商贸服务主业税收)居前列的企业,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企业和主要经营者相应的奖励。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按照“便民、为民、利民” 的宗旨, 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的范围和领域,推动连锁经营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逐步提高连锁经营在流通业的比重。实行税费优惠。对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大型流通企业,要按照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给予政策扶持和税费优惠。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逐步将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有实力企业,学习和借鉴其现代管理方式、营销经验,促进流通资源整合,带动我县流通业的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流通业活力

    1、实行大型商业网点建设预审制。商务部门作为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应授与商务局进行项目前置的审批权。建议凡在城区新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应有商务局的批准,方可立项。

    2、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卫生、药监和质监等有关部门对连锁企业统一配送商品的质量抽检工作,应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对连锁企业集中配送的商品应集中在连锁企业的总部或配送中心抽检为主,强化总店的管理责任。企业依法应报检的项目,检测费由企业承担,政府部门依法抽检的项目,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由部门承担,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企业承担。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环保、城管、创建等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应积极推行联合检查,严禁不合理收费。

    3、重视培养和引进商贸流通业人才。学校培养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养和短期培训相结合,理论培养与专业培训相结合,抓好商贸流通企业在职员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适用性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中知识型、专业型年轻骨干的选拨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较强能力和丰富知识经验的商贸流通专业人才和带头人。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吸引人才的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我县商贸流通业。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转变政府对商贸流通业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在监管中搞好服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实行水电优惠,对流通企业加工用水用电,实现与生产企业同网同价的公平待遇。。

来源:本网 (责任编辑:龚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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