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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抽走一吨油 输油管线边“油耗子”个个肥
徐伟 柴黎
2007-5-30 15:17:5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油吃油”这句耳熟能详的俗语,用来形容打孔盗油、开井盗油的“油耗子”毫不为过。据有关部门统计,仅今年前两个月,中石化原油长输管道就被打孔盗油165次,造成管道停输311小时;山东境内也发生了134次,占81.2%。

  自今年4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部署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破获打孔盗油盗气、开井盗抢油气等涉油刑事案件906起,打掉犯罪团伙5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50名。

  打孔盗油每分钟可蚕食原油一吨

  据了解,在我国石油输送管线目前已达近十万公里。

  “如果输油管线外露,十分钟就可以轻松盗油十几吨。按照现在国内的市场价格,一吨原油可以卖到人民币4000元,一车原油以十吨计可以卖四万余元。”长庆油田的一名干部向记者介绍说,而偷盗这一车原油,顺利的话仅仅需要半个小时。

  曾有盗油犯罪嫌疑人被抓后感叹:“那地下咕嘟嘟冒出来的哪里是石油啊,简直就是一沓沓的百元大钞!”

  “由于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才使得打孔盗油在一些地方比较猖獗。盗油行为对地下石油运输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这种破坏带来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直接损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的资源白白流入不法分子的私囊;输油管道一旦被破坏,管道就必须停输,炼油企业也会受到影响。

  长庆油田一位干部举例说,盗油分子每打一个眼,技术工人补焊就要花费两三个小时,这两三个小时内管道必须停输。而炼油企业每停产一个小时就会损失十万元以上。

  “泄漏的原油还可能对管道附近的田地造成污染,直接影响油区居民的生存环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补充说。

  打孔盗油90%以上是团伙作案

  “打孔盗油的案件90%以上是团伙所为。”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盗油犯罪团伙作案的趋势十分明显,团伙性、暴力性和有组织性特点突出。

  今年1月,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油案件,一举打掉以朱长勇为首的特大打孔盗油犯罪团伙,47名成员全部落网。2000年以来,该团伙先后在津燕线、沧河线、沧临线输油管道上打孔五十多处,作案268起,盗窃原油二千五百多吨、航空航油100吨,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

  “用疯狂来形容他们的行为一点都不过分。这个案子,是历年来公安机关侦破的最大的涉油案件,很具有代表性。”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当地警方共追缴用于作案的油罐车十辆、小轿车八辆,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0万元。

  现在的盗油团伙少则四五人,多则几十人。他们往往分工明确,有负责打孔的、挖坑寻管的、驾驶大型油罐车的、负责销赃的,甚至还有负责专门望风放哨的,所以一旦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会逃之夭夭。

  集中整治盗油“专业村”“专业户”

  原来的“油耗子”蜕变为“油硕鼠”,昔日的“游击队”变成了“集团军”,当前一些地方涉油问题比较突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打孔盗油犯罪活动依然猖獗。今年1至2月,长庆油田发生264次,占中石油系统打孔盗油案件总数的92%。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前不久召开的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对于打孔盗油、开井盗油、非法炼油的“专业村”、“专业户”,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全面掌握信息,主动出击,集中整治。

  “针对个别地区出现的武装盗油、暴力盗油,甚至出现黑社会性质的盗油集团,公安机关会组织精兵强将,严厉打击。对涉及到的‘黑后台’、‘保护伞’,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刘金国强调。

  据介绍,大力清除严重危害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占压物也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输油管道被长期占压,会导致管道变形甚至泄漏,一旦泄漏,就可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去年,专项行动共清除管道违章占压物地段5379处。

  按新司法解释破坏油气设备可判死刑

  以前对盗油分子常常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因为盗窃罪起刑点低,盗油分子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即便被逮也只被定成盗窃罪,关几年就会出来。

  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该解释,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采取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将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涉油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记者 徐伟 柴黎)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刘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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