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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途中起火 车主应及时自救
彭燕辉 张显定
2008-8-29 9:29:14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8月24日中午13时25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甘棠镇加祥村村级公路上一辆小汽车着火,请求支援。

    县消防大队接警后,大队长邹志刚率7名官兵、一台消防车火速赶赴现场。由于路途遥远,加之车主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扑救措施进行自救,到达现场时,一辆车号为湘K49539的“奇瑞”小汽车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一个框架。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此,消防官兵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果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发现汽车有焦味,冒出蓝色或黑色浓烟时,应该马上选择人稀空旷的地方靠边停车,关闭电源、取出灭火器,给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爆炸。切记遇到火灾时不要慌张,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找到起火处,用灭火器将其熄灭。若发现时火势已很大,则应尽快远离现场并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因此,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记得给自己的爱车添置灭火器,同时要注意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来源:本网 (责任编辑:龚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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