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镇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机关”作风建设中,切实贯彻“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以法为本”的理念。
“以民为本”就是始终高度关注民生,以群众的呼声为己任,把政策交给群众掌握,把大事交给群众议论,把干部交给群众管理和监督,把温暖送给千家万户。
“以人为本”就是充分尊重人的各种权利,在不断提高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还要不断满足人们健康的精神需求,要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以法为本”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纪行政。要继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人。针对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等;针对为人民群众服务,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机关服务领办、帮办制度,难点、热点问题包干问责制度,党员互助负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