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发布了中发[2008]13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28日,中共双峰县委党校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条例》内容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对重点内容进行了阐释,并组织教职工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学习讨论,教职工一致认为,新的《条例》是在1995年《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暂行条例》实施13年来的经验总结,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进行了适当的增删和修订,指导性更高、针对性更强,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条例》是新时期做好党校工作和干部教育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实现党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规范,对切实加强党校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校教育体系,实现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和要求,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校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党校建设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正在市委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培训的党校校长彭亚平同志专程从娄底赶回双峰党校,组织辅导了新《条例》的学习。在讨论结束后,彭校长向全体教职员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抓住机遇,全面贯彻,把《条例》的精神付诸实践;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明确目标,把《条例》的精神落到实处。四是结合《条例》的学习,深入推进“干部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圆满完成200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校全体教职工将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党校工作的新要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大胆实践,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以开放创新的理念、奋发向上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干部教育质量,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着力推进富厚双峰的快速崛起,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