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机关” 作风建设活动以来,县地税局开展三项测评活动,全面衡量地税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是开展纳税人评议税收管理员活动。全县采取每年抽选30%的税收管理员由纳税人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各税收管理员的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议,局作风办根据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反馈给分局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每三年全面测评一次。二是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由基层税务分局对机关科室执法、服务、廉政情况进行逐项评议,评议结果同样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活动。县局采取信函征询、问卷调查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调查了解地税执法、服务、廉政等方面看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