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时17分左右,永丰镇定源村五组凌某家发生火灾。县消防中队接警后,迅速派出3台消防车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经过消防官兵近一个小时的全力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由于着火点在二楼,且易燃物较多,二楼卧室和客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全部被大火吞没, 2间房屋屋顶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县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验,排除了电气、用火不慎、自然因素等致灾的可能,认定人为纵火的可能性较大。
9月25日,县公安消防大队以凌某家火灾涉嫌纵火,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