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管局局长 朱金阳
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取得了较快发展,据2004年初调查统计,全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04个,其中养殖方面138个,种植方面117个,加工业方面98个,其他51个,已在经营管理部门登记的11个,社员或会员农户达到4.5万个,占全县农户总数20%左右。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过程与类型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体可归纳为五大类: 一是农民专业协会。二是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三是专业合作制公司。四是股份制公司加农户。五是购销合作组织。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1、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加。 2、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3、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拓宽了农产品流通渠道。 5、强化了农业产销服务。
三、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举措及所做的具体工作 1、狠抓农业专业生产基地建设。 2、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促进其发展。 3、加强管理,走向规范。 4、力争省级示范项目资金扶助。县经管局为争取省级示范项目,对甘棠农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印塘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花门仁山特色水果合作社进行了重点指导,从三月份开始先后11次赴省、市经管局汇报工作,指导了3个专业合作社编写好4套示范项目申报书,并与省、市、县计划部门衔接,编写好《双峰县农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书》报送到省改革发展委员会。目前甘棠农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已作为农业部示范项目,申报到中央财政部。印塘农民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花门仁山特色水果合作社作为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到省经管局。
四、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与加快发展对策 1、存在的不足。基础设施滞后。会员素质偏低。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指导、引导、管理等工作上,经费严重不足。内部制度不够完善。组织化程度不高。 2、发展对策。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尊重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政府应给予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对其进行扶持和推动。 (2)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位。 (3)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农业合作发展基金。在专业合作组织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切实的税费优惠,酌情减免所得税。为增加投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服务,为农民提供及时可靠的科技、市场和经济信息,搞好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的能力。 (4)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金,用于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保持为农户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合同约束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产供销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固定双方的责、权、利,使农民利益得到保护,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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