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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日期:2003-5-22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自觉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国土管理水平,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领导,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六生担任检查组组长,陈加培同志担任检查组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为成员,刘定才、戴华金为工作人员,邀请永丰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监察局有关同志参加。

三、检查内容
1、土地管理法学习宣传情况。
2、执法情况,包括国土征用审批情况、土地出让情况,及土地办证收费情况,违法占地查处情况。
3、队伍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法及步骤
1、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组织调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2、整个检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时间5月中旬至5月下旬)。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订实施方案,发出执法检查通知,被检单位自查自纠并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于5月31日前报人大农工委。
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时间6月上旬)。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始组织检查组分赴县直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抽查和调查。重点调查2001年以来至现在国土管理、审批出让等情况;调查部分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的国土管理情况;召开乡镇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座谈会。
第三阶段为督促整建章建制阶段(时间6月中旬至7月中旬)。
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向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汇报,提请常委会审议;对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并建立和健全土地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双峰县人大常委会
2003年5月22日

来源: 编辑:贺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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