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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的报告(摘要)
作者:   发布日期:2003-5-22

县人大执法检查组

   今年5月至7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六生担任检查组组长,副主任陈加培同志担任检查组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为成员,邀请永丰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监察局有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座谈走访、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目前已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和重点抽查阶段等前两个阶段的工作。从检查中发现,我县自2001年以来认真实施《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的审批管理,维持全县耕地的动态平衡,严肃查处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努力实现我县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连续两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土地执法模范县的荣誉;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正。
一、主要成绩
1、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使全县人民知法、守法。
2、严格土地审批管理,有效地控制占用耕地。2001年和2002年,全县共审批建设用地项目12893宗226.36公顷,其中耕地26.9公顷,国家建设用地项目25宗,村民建设用地12860宗。
3、搞好土地开发整理,保证全县耕地的占补平衡。我县近两年来,国家重点工程、基础建设占用耕地近200公顷,但两年来开发整理土地300公顷,很好地保证了全县耕地的动态平衡,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4、推行土地储备,规范土地资产管理。在2001年至2002年的企业改制中,共处置土地30.7万平方米计1.55亿元,成功盘活了全县国有土地资产。2003年土地资产处置全部实行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从根本上堵住了土地腐败的源头。在盘活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同时,加大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2001年出让260宗3.778公顷,实现土地收入1130.2万元。2002年9月至今,出让土地65宗面积5232.18平方米,实现土地收入515.4万元。
5、加强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惩处土地违法行为。2001年至2002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640起,已结案2478起,其中申请法院执行37起,拆除房屋及基础89处面积7865平方米,依法处罚、追缴违法金额96万元。2003年1月至今,已结案51起,收缴土地罚款8万多元。
6、强化基础地籍管理,土地登记制度化。
7、整顿闲置临时用地,实行了动态监控。
8、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狠抓队伍建设。
9、认真自清自查自纠,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1、违法占地比较严重。一些群众和部分干部的土地管理法律意识不强,少数单位、部门和基层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违法占地,存在少批多占、东批西占、未批先占现象。群众在县、乡开发区买了地、用了钱,而县、乡镇人民政府却地未批、证未办,损害了建房群众的利益和国家利益。
2、管理服务没有到位。一方面乡镇国土干部服务质量不高,对农户用地申请实地察勘不热情,不积极,一拖再拖,同时对用地收费政策不熟悉,解释不明白;另一方面,土地跟踪管理没有到位,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对违法占地现象发现不及时,查处相应地也不及时、不到位,所以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主要靠一年一次或几年一次的全县土地清查大行动,造成执法管理的“季风现象”,不利于土地法规的有效实施。 
3、执法查处力度不够。青树坪镇界牌、玉门在320国道旁违法占地建房30余户, 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4、土地收费不够规范。这主要存在于2002年8月县国土局机构改革之前,乡镇国土所收费项目多,标准高,有搭车收费现象,增加了建房农民的负担。临时用地收费标准不一、透明度不高,而且大量存在收了钱、未发证的现象。
5、部门配合不太到位。部分建设用地涉及森林、水塘、公路的,国土、林业、公路、水利部门没有协调好,致使有的用地被批准建设,却影响了公路畅通,损坏了林业绿化,妨碍了防汛抗旱。事后相关部门来个“秋后算帐”,本质上已于事无补,同时损害了政府的整体形象。
6、地质灾害正在加重。蛇形山镇秋湖村单家组,因多家小煤矿地下采空,造成地面大面积大幅度塌陷,水塘漏干、稻田变荒、房屋倒塌,目前有近20户农户无处重建住房,谢开顺等农户在万般无奈之下将房屋建在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使国土部门陷入保护人民利益与保护基本农田的两难境地。而化解地质灾害的土地复垦,却是“纸上谈兵”。秋湖村煤矿去年底就倒闭了,占用的10余亩耕地满是矿渣,一片狼藉,无人问津;像这样停产或正在生产的煤矿、采石场、翻砂厂等厂矿,占用土地基本上交了复垦费,但有关村组单位将复垦费瓜分或挪用了,绝大多数没有真正进行垦复,造成环境破坏和地质恶化,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
三、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的普法宣传力度。要在用地审批中贯彻“一个服从、三个有利于”的方针,即土地使用要服从规划,要有利于交通道路建设,有利于水利农田基本建设,要有利于环境保护。
2、要依法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对土地储备中心的监管,实行土地挂牌出让和公开拍卖,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腐败行为。
3、要全面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已审批多年但至今闲置的土地要依法收回。对青树坪镇界牌、玉门等村30余家农户在320国道旁违法占地建房的,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公路等相关部门在今年内处理到位。
4、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特别是要规范临时用地的收费和发证。土地审批中收取矿产资源费的行为必须从今年7月1日起废止。
5、要进一步加强国土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政策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观念;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坚持竞争上岗制的基础上,建立包干负责制,推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土地跟踪管理,提高土地执法质量。
6、要坚持土地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依法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国土、公路、水利、林业、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可能影响公路、水利、森林等公共建设的用地必须依法按规划审批程序,共同把住法律关。
7、坚持土地占补平衡,提倡节约用地、计划用地,建房用地要坚持“横向控制、纵向发展”。
8、要切实抓好土地垦复和土地开发工作,坚持开发资金和复垦费专款专用,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和环境恶化,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在今年内对关闭的小煤窑及其它矿山占用耕地荒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拿出复垦方案。
《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的第三阶段为督促整改、建章建制阶段,时间从6月中旬至7月。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汇报。

来源: 编辑:贺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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