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3年12月26日双峰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在预算外资金管理上,《条例》宣传基本到位,管理制度日趋规范,管理效益日趋明显;同时指出了县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还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健全 (1)未编制预算外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 (2)财会人员不专业 (3)帐务处理不及时 (4)帐务处理不规范 2、收支不规范 (5)收费随意性较大,存在关系人情费; (6)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7)转移收费性质; (8)收入未进财政专户; (9)坐支现象依然存在 (10)超标准发放补助奖金 (11)超标准装修办公楼 (12)滥采购豪华车辆 (13)公务费开支过大 (14)招待费超标现象严重; (15)借调人员开支乱; (16)应由个人承担的经费由单位统一开支; (17)白条列支抵库依然存在收费使用的票据比较乱; (18)经费包干内部操作无帐可查; 3、监管不到位 (19)财政管理体制不适应; (20)收入管理未到位; (21)支出控管不力; (22)财政收入流失。
会议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底子要清,财政部门对全县预算外资金的收费项目、每年应收实收的底子要摸清;二是制度要硬;三是管理要严;四是对全县预算外资金有必要进行一次大清理大整顿大规范,对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会议决定,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在第13次会议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整改情况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