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双峰客户端4月13日讯(通讯员 张彪斌)自2026年1月1日起,双峰县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全面上调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救助待遇再提标,切实为困难群众兜底。
近日,双峰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调整保障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70元和52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01元和676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5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为确保提标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县民政局第一时间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提标与年度核查工作。同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实行预警与主动帮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双峰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纠治救助不到位问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政策惠民,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审:阳思
二审:王海霞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阳思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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