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双峰客户端6月26日讯(通讯员 张有志 王军民)为切实强化成品油经营行业安全监管,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易燃易爆场所火灾事故风险。近日,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依法查处了印塘乡某加油站未按规定配备灭火毯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涉事加油站因卸油作业区域未按规定配备灭火毯,经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5.1.4条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加油站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当事人已按期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
此次执法行动旨在进一步督促各经营企业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配全应急防护物资,常态化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牢牢守住辖区安全生产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审:贺磊
二审:王海霞
三审:刘郁鑫
总编:刘颂阳

责编:贺磊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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