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赴山东德州考察,走进西于架村党群服务中心,希望村党组织“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村民群众的积极性,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不断取得新成绩”。这一重要指示,既是对“支部建在连上”到“支部建在村上”百年传统的传承弘扬,更是对“乡村要振兴,关键是把基层党组织建好、建强”这一重大要求的有力推动。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党建之火”点燃乡村振兴“燎原之势”,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能。
以组织建设为“火种”,筑牢乡村振兴“主心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组织强不强,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能否落地生根。要推动组织设置与乡村治理单元有效融合,探索“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有效形式,把政治优势直接嵌入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要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村级组织权责清单,让支部运转有章可循。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通过“结对帮带”“擂台比武”等方式倒逼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真正成为群众有事想得起、遇事找得到、办事靠得住的坚强战斗堡垒。
以队伍建设为“燃料”,锻造乡村振兴“领头雁”。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要把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作为首要任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村级骨干力量,确保乡村振兴“源头活水”源源不断。要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定期组织村干部到先进村跟班学习、参加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在实战实训中提升发展集体经济、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真本领。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者,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要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化规范村级事务准入机制,把村干部从文山会海、报表台账中解放出来,让他们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在跑田坎、进家门、办实事上,当好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以群众动员为“氧气”,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源”。党建引领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汇聚成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要完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推广“院落会”“板凳会”“田间会”等务实管用的民主形式,让群众的大事小事都能在商量中找到解决办法,真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把产业发展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结,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利益共享模式,让群众在产业链上看到实惠、得到收益,在共建共享中增强主人翁意识。西于架等村“跨村联建”的实践充分证明:把群众组织起来抱团发展,党建引领就有了最深厚的群众根基。要注重发挥乡贤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带动身边人,推动形成“干部带头干、党员示范干、群众跟着干”的生动局面。
以为民造福为“火苗”,照亮乡村振兴“初心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为民造福上。”党建引领的成色,不看台账多厚、展板多美,而是看老百姓的口袋鼓没鼓、笑脸多不多。要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行村干部“包组联户”制度,常态化开展民情恳谈,确保群众急难愁盼件件有回应。要把服务资源下沉到村组一线,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便民平台,让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建立党建成效的群众评价机制,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与西于架村村民围坐拉家常,详细了解“三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这一细节深刻启示:党建引领的温度,就藏在每一件为民实事里,写在老百姓一天天更好的日子中。
105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创造了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伟大成就。今天,全国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遍布各行各业——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是一面旗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一个标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把根基夯实在广袤田野上,以党建之火点燃乡村振兴的燎原之势,鲜红的党旗必将引领亿万农民建设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共同奔向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未来。(作者 谢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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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刘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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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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