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电梯加装工程采购公告
2026-10-19 16:28:37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阳思 |          浏览量:927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名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电梯加装工程

2.采购预算:428652.98元

3.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4.项目地点: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5.采购方式:综合评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电梯加装工程,施工内容包含筏形基础、钢筋混凝土墙、钢筋混凝土柱、矩形钢柱、矩形钢梁、钢板楼板等主体结构工程;配套施工有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水、10mm厚防滑地砖铺贴、铝合金固定玻璃窗、不锈钢护窗栏杆安装等;同时完成微波感应LED灯具、五孔安全插座、安装无机房乘客电梯等机电布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四、评标方式

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对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电梯加装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分的评标方式,采用在双峰网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本项目的特殊性,包含了电梯安装与附属施工工程,要求的专业跨度较大,很少有公司同时满足特定资质要求,故允许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只需报总价,无需分项报价。

五、服务内容及范围

(四)技术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参数

二、服务要求:

2.1.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2.1.1 (货物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现场的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1.2 (货物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现场的保管及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1.3 (货物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及货物的相关保险。

2.1.4 (工程)请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不得缺漏项;且根据自身实力及本项目的特点考虑各种风险,确定最终总价(含人工、材料、运输、安装、涨价、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确定的最终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总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

2.2、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2.2.1、安装调试要求

2.2.1.1 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2.2.1.2 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交货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2.1.3、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2.1.4、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1.5、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零件。

2.2.2、技术支持要求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如在货物验收之前,因守护不当导致货物丢失,其所有费用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2.3)售后服务

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定保修;该文件未规定的,保修期限为2年,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三、质量保证及保修要求 

1.质量标准:

1.1.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2.采购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已上市销售的,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质量和性能要求的;

1.3.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保修,未有规定的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自行约定。

1.4.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免费提供所有配件的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5.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除保证产品正常运行和完好外,还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免费为使用人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保证售后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1.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供应商要派驻工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织施工,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违反规定将该工程转包或承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

1.7.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供应商在施工中,接受采购人对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监督,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更换,不合格的工序及时返工纠正,返工部分的工、料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8.在安全施工方面,供应商方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杜绝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1.9.供应商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和各类材料款,有关纠纷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处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1.10.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11.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1.1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1.13.质保期期限为1年。涉及与国家政策文件相抵触的,以国家文件规定的质保期为准。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1.1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四、履约期限

1.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涉及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五、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一般程序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100%,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由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以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现场勘察准确与否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并采取措施保证文明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此部分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未尽事宜以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C级以上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结算价格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事项以双方约定为准。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

凡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都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C级以上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0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到双峰县湘中逸品向东28米湖南华中源项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递交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前

2.递交地点: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评审安排

1.评审时间:2026年10月26日 9:00

2. 评审地点: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 评审全过程接受纪检及监督部门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892532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9947385558

双峰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责编:阳思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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