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汛期发展趋势和《双峰县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规定,县防指决定从4月28日17时30分起启动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应急响应的要求,责任人员迅速到岗到位,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五个到位”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双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8日17时
责编:戴戈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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