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刘阳波受理该案后,与双方多次深入沟通,在交流过程中,原告拒绝接受调解,原由是,随着网上销售量的增大,售后退货越来越随意,而且有很多客户退款不退货现象也越来越多,想要优化网络营销环境,诚信守法是要旨,尽管本案诉讼标的只有61.1元,案小意义大,通过该案的审理和判决,让经营者和客户明白,网络非法外之地,从而起到警示和宣传法律的效果。
曾超群赴双峰县检查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李基联到花门镇调研金子冲水库项目建设
中共双峰县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召开
李基联主持召开双峰县2026年第12次县委常委会会议
双峰县开展2026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李基联主持召开双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五次集体(扩大)学习
李基联主持召开全县党务工作会议